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审核后的四平工程预算准确度较高;缺点是:工作量大,实质是重复劳动。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但建设单位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仍常常采用这种方法。这种方法类同于审核法,其与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有侧重的,有选择的根据施工图计算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量。如砖石结构(基础、墙体)、钢筋混凝土结构(梁、板、柱)、木结构(门窗)、钢结构(屋架、檀条、支撑)等;而对其他价值较低或占投资比例较小的分项目工程,如普通装饰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审核者往往有意忽略不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自档次易混淆的单价(如构件断面、单体体积),其次是混凝土标号、砌筑、抹灰砂浆的标号核算。这种方法在审核进度较紧张的情况下,常常适用于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或施工单位审核设计单位的预算。这种方法与审核法比较,工作量相对减少,而取得的效果却不是很差,但仍属重复劳动由于上述两种方法类似编制四平工程预算,工作量大,审核周期长,预算人员在长期的工作中摸索出另一种方法,即分析对比审核法。该方法是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造价、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审核,分析其差异较大的原因。
工程预算材料费的计算要把好三关:“划分界限关”――严格按规定划分设备与材料。“价格关”――尤其是大宗材料和对造价影响较大的材料,要根据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或通过市场调查、网上询价等途径,获取材料的真实价格。“计算关”――审查材料费及运杂费计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分包工程计价的审计。对分包工程预算进行合理准确的计价是真实反映分包工程预算的基础,将工程量计算、定额子目套用及费率计取作为分包工程计价审计的审计重点。
工程结算审核主要对结算书编制合规性审核,并对照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工程合同、预算及已批准的设计变更、洽商索赔等进行复核,检查是否有重复报项和甲供材料款少扣、漏扣等现象,确定结算内容的真实性。工程预算为保证工程竣工终通过政府审计,作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首先要为业主把好结算审核关。根据我公司长期对政府项目的工程审计经验,确定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重点如下:审核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是否与投标书承诺内容一致,是否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规定范围内。
时效性是建筑工程预算的基础特性,由于事前预算和事中预算弱化,各项预算工作无法及时落实,预算结果欠缺准确性,容易在合同签订、招投标等环节集中爆发风险。预算法规体系是与预算有关的各项法律、条例、细则的整合,作为预算的基本依据,预算法规体系的完整度影响预算效率和质量。预算在工程预算中忽视预算法规的制定和调整,导致预算法规体系不完整,对预算对象的辨别无据可依,预算资源配置不合理,预算人员无法顺利开展工作。四平工程预算目前对建筑工程预算的理论和实践尚未成熟,还未建立起针对建筑行业的一整套预算法规体系,预算思路落后,部分预算手段陈旧,不符合现行预算要求,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无法有效地分析和解决。要杜绝预算过程中预算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情况,需要健全的预算法规体系。然而我国建筑工程预算尚未具备完善的规则体系,削弱了预算报告的权威性。预算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预算工作发展的根本要求,要缓解预算人力不足矛盾,提高预算质量,就必须预算信息化水平。我国建筑工程预算仍停留在手工预算阶段,电算化预算进展缓慢,硬件配置滞后,没有确立电子数据预算查询、分析、取证和保密制度,在预算资源共享上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