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工程预算分析方法有:
(1)单方造价指标法。通过对同类项目的每平方米造价的对比,可直接反映出造价的准确性。
(2)分部工程比例。基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等各占定额直接费的比例。
(3)专业投资比例。土建、电气、采暖通风等各专业占总造价的比例。
(4)工料消耗指标。分析主要材料每平方米的耗用量的分析。
道路工程内容
a)路基、路面、桥涵、防护、临时工程等章节主要内容基本一致。
b)公路预算定额含有完整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定额,包括、监控收费、通信、供电照明、绿化工程等内容,而在市政定额中,将绿化工程独立一册编制,照明工程则在安装工程定额中包括,并未放入市政定额章节中,尤其交通设施部分,市政定额既无专门定额,也无相似可套用定额,是市政定额的空白部分。
c)公路定额有隧道工程完整章节,在市政定额中并无涉及,这源于一般城市道路中很少涉及隧道,故而并未专门编制隧道定额。
d)公路定额因公路项目经常处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材料采买和运输不易,故而编制材料采集及加工和材料运输定额,是公路定额的特殊章节。
工程预算由发包商现场管理人员根据设计人员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现场工程签证。(5)对于翻修项目、零星维修项目很难出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施工前由承包商提出一套方案,经发包商同意,维修完毕后再按核实工程量进行工程签证。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计价。计价时需将变更、签证工程分解或合并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变更、签证工程的计量支付。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发挥合同价格的作用,有效的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当合同单价明显不合理或工程量变化太大时,原则上是只要有损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原有的合同单价就应进行变更。
工程预算审核依据
1、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验收单;
2、工程施工合同和有关规定;
3、经审批和审核的工程预算;
4、经审批的补充修正预算;
5、预算外费用现场签证;
6、材料设备和其他各项费用的调整依据;
7、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补充项目;
8、有关签证资料;
9、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
10、建设工程计划书和有关文件;
11、建设工程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书;
12、施工图与竣工图;
13、 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
14、项目法人财务资料;
15、其他与竣工决算相关的资料
工程预算工程变更是指在因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具体来说是指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进度计划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中典型的一种,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纠正设计错误以及为了满足现场施工环境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完善工作,一般由设计单位提出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由于设计单位本身的疏忽或对设计规范、工程的使用功能等没有完全理解而造成的设计不合理或遗漏。例如,在建筑室外工程中没有考虑地基沉降的严重性,只是要求对回填土夯实,有经验的承包商预计在雨水冲刷的情况下,地基沉降会造成建筑入口、室外平台等处混凝土开裂,建议增加配筋,经设计单位核实后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由于市场行情变化或不可预见的地质、天气、环境变化导致原施工图中的材料、结构尺寸或工程做法不能实施,经设计单位核实后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