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预结算中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如一般把底层建筑面积、底层地面面积、地面垫层、地面面层、楼面面积、楼面找平层、楼板体积、天棚抹灰、天棚涂料面层编为一组,先把底层建筑面积、楼地面面积求出来,其他分项的工程量利用此些基数就能得出。优点是审查速度快,工作量小。通过找出分部分项工程在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工程量、价格、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当所审查的预算的建筑标淮与"基本值"所适用的标准不同,就要对其进行调整。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发现问题快。长久以来我国一直把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这对于工程总体来说是十分不合理的,因为施工过程中的主要依据都是由施工前的图纸审阅决定的,而相关部门如果对工程的事前审阅不能有一个良好的把握,就很难在施工过程中把握具体的工程造价,相比于国内,目前国外采用的舟山做工程预算方法主要是事前舟山做工程预算、事中舟山做工程预算和事后舟山做工程预算,通过科学统筹的思路,提益。工程舟山做工程预算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措施,它可以提高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整个工程项目起到了监督检查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开展的大型工程也相应的增多,工程项目舟山做工程预算在工程建设经济活动中起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在工程舟山做工程预算中也相应地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先进的技术,通过科学有效的创新管理,不断的丰富工程舟山做工程预算的项目和类型,推动了我国工程建设方面的重大发展。接下来我们具体讨论工程舟山做工程预算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有效作用。
建设单位是否严格遵循 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在各项上级批复、建设资金到位、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过专家评审通过后再实施招标。坚决杜绝边设计边施工,以往的经验教训已经不少,强攻硬上、盲目施工只能是劳民伤财,必然造成一些总体上考虑不周的地方,频繁返工,是对 和人民的极端不负责。建设单位是否在招标前将该项目的招标用图纸和舟山做工程预算(或调整舟山做工程预算)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审核。舟山做工程预算是根据招标用图纸,按照招标文件上的各细目计量方法汇总出来的。它既是招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共同基础,也是合同签定后施工过程中变更、计量的基础。目前舟山做工程预算大多由设计院或工程咨询事物所编制,没有第二家单位复核,准确度较低,如果清单量与实际施工图数量出入太大,会使合同价(或中标价)过高或过低,即使在中标以后另行调整,也会给施工单位按合同文件提请变更单价埋下伏笔。因此复核舟山做工程预算数量显得尤为重要。在复核过程中,土石方工程(含软基处理)又是复核的重点,因为在实际月计量支付中,土石方是按分层、分段计量的,相对来讲比较粗略,所以只有在舟山做工程预算上进行总量控制才能有效地防止超计量。发现有不符时,则应按规定及时予以更正。
有的是对计算规则没有很好理解。现在有的项目部没有专职的预结算人员,甚至让技术人员兼任,自然对计算规则理解不透;有的是原来实际是发生了,但是没有及时作签证,由此认为多计也是不对的;有的是局部变更了多次,某些部位的重叠也再所难免;有的是考虑到某些舟山做工程预算单位的计费问题,有的舟山做工程预算人员素质也不高,胡乱瞎砍,为的就是提成,逼得施工单位置好把结算作高。编制假结算假预算的情况一般是不多的,因为毕竟结算现要经过建设单位才送到舟山做工程预算部门,如果是这样,那么建设单位就有问题了,而不应该仅仅提到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合同签定不规范,工程结算计价难以确定。在舟山做工程预算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双方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在签订合同时不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目的是为了竣工后高报工程结算价格打下伏笔,使得原本十分严肃的合同失去约束作用,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高。同时,给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带来难度和风险。这个问题比较严重了。如果真的是这样,你舟山做工程预算部门就要追究合同备案部门的责任了。因为只有经过合同主管部门的审核后,才能领到施工许可证。否则,不填报价,是不可能开工的。少填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施工许可证、合同备案、中标书是要相对的,而且要到建管局交保险,怎么会少填呢?真的是这样,那么整个建筑系统都有问题了。你舟山做工程预算部门怎么不查?建筑规模有时也会不一样。比如规划许可证是10000平米,但是招标文件上是10500平米,中标了和你怎么填?填10500平米,那么就会合规划许可证发生冲突,到时候也会领不了。因此如何判定是有意为之要具体分析。
从这几年基建项目舟山做工程预算的情况看,现场签证往往是甲乙双方争议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进行舟山做工程预算时常会遇到的情况有:乙方提出,甲方未签;甲方签经手人姓名,未签处理意见;甲方签字认可,经查与实际不符。对于现场签证的舟山做工程预算采取的方法依具体情况而各不相同,但应遵循的原则一般为:客观性原则。即不仅要审查由无甲乙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整体性原则。即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性原则。即不仅要审讯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数量的真实性。由于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和其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在其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设计变更、材料设备变更等多种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情况。对于采取中标价从签证作为结算方式的工程,更应注意增减费用的审查。应注意设计变更的审查。设计变更单是设计单位在施工中发现需要变更的部位,或是由于建设单位需要改变使用功能、装修标准等而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它应是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商后共用签署的。审查设计变更时,一要应查验手续是否完备;二要判定该项变更是否引起经济利益上的增减变动,因为有的变更只是技术变更,并不引起经济变更。还要注意查阅竣工图,因为对于工程量增加而引起费用增加的项目,施工单位往往送甲方要求结算,而工程量减少需要冲减费用的变更,施工单位往往隐匿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