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建筑施工免费咨询】
更新时间:2025-02-14 15:48:40 浏览次数:23 公司名称:广州 筑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产品参数 | |
---|---|
产品价格 | 235 |
发货期限 | 电议 |
供货总量 | 电议 |
运费说明 | 电议 |
品牌 | 筑建 |
可定制 | 是 |
地址 | 广州 |
![【建筑资质建筑施工免费咨询】](http://2024aiimg.047i.com//ypm_soft/2535/1903/202401271527261002.jpg)
![](http://www.047i.com/images/play.png)
建筑资质是建筑企业的无形资产,实力的象征,随着公司发展的规模越来越大,承接的项目越来越多,资质升级是必须的,不少的建筑企业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建筑资质升级之后,还能继续使用之前的生产许可证吗?答案是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小编接下来跟大家说说资质升级后企业应该怎么去做?
一是资质升级后如何办好生产许可证
要申请生产许可证,需要特种工人和三类人员。所需的具体名称数量必须根据资质等级确定,申请的资质等级越高,所需要的资质人员也越多。因此,一旦资质升级,原先生产许可证的人员不能继续达到要求,此时,生产许可证应按有关标准重新进行。
其次,重新核定条件
重新审批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主要是人员的变更,其他类型的规章制度,以及操作管理流程不需要重新进行核定。只要建筑企业的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生产考核重新进行配置即可。
第三,重新核定资料
1.建筑资质升级前的生产许可证;
2.资质升级后的现有的建筑资质;
3.建筑企业三类人员的生产能力考核,企业资质升级后人员要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
4.公司营业执照;
5.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和生产能力评估必须一致;
6.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7.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数量和等级必须符合升级的资质等级要求;
8.企业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证明一个月前应提供缴费证明和人员名单,并且社保部门加盖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与初次生产许可证一样,公司应在资质升级后6个月内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证,如果过期不进行生产许可证将会被降级处理。
筑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生产 江西赣州工程师技术专业。公司注重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公司注重加强技术储备,努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我公司始终坚持忠诚守信服务客户、建设品牌形象奉献社会的经营理念,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服务于各个行业,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得到了用户的肯定和好评。纵观今天,展望未来,我公司充满信心和希望,决心以诚信的品牌、完善的服务与各界用户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
建筑行业的老板都知道,企业资质都要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一般都会对企业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人员以及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经过审查合格之后才能取得相应的建筑资质,企业才能从事相应范围的工程施工活动。
申请建筑企业资质需要符合的基本条件:
1.企业公司需要具有完整的企业公司结构,并取得必要的有效,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因企业公司在申请企业资质时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其它文件
2.企业公司的人员应是完整的,企业公司注册建造师、技工数目应是完整的,在企业资质标准中,企业公司符合企业资质规定需要的人员数目,人员缺乏将影响资质。
3.新企业公司通常只可以申请 标准等级的企业资质,如专业承包资质,通常包括一级,二级和三级,新企业只可以申请三级企业资质,随着企业公司的发展还可以进行资质升级,进而取得更高等级的企业资质。
建筑资质审批流程:
建筑企业提交资质申请之后,资质审批部门应该在受理之日起的60天内完成资质审批,如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初审,则应该在申请之日起30天内完成资质初审,并且报到息产业部,息产业部在收到初审材料的30天内完成资质审批。
资质申请类型:
首次申请资质一般指的是 次申办资质)、资质升级申请(在原有资质等级的基础上升到高一等级)、资质增项申请(增加不同的行业或专业)、资质增补申请(增加副本或遗失补办)、资质变更申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资质延续申请(到期未换证,需继续使用)、资质注销申请(企业倒闭、资质吊销)、资质重新核定(企业**、合并、重组)。
建筑施工资质的申请跟一般的申请是不一样的的,公司资质申请并不是经常的,有可能一个企业只申请1次,或好几年1次审核、延期、换证等,因此,很少有企业充分了解资质各个事宜的申请和批准。
建筑施工生产管理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具有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应对企业的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管理体系,建立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确保生产投入,监督检查企业生产,及时生产事故隐患和实施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生产评估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管理和技术支持措施。
如果项目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应与分包企业签订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检查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评估项目负责人的生产管理能力。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不能够履行职责,应当责令其进行更正,并在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应记录在公司和项目管理文件中。
二、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资质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项目管理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全权负责项目的生产管理,建立项目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实施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生产成本的有效利用。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工程生产管理,对危险工程和子项目进行监测,及时查处施工现场事故的隐患,隐患的调查处理应记录在项目管理档案中,报告并进行现场救援。
如果项目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的负责人应定期评估分包企业的生产管理。
三、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企业生产管理组织的人员和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的生产管理,重点关注项目负责人、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处理违规行为。在建项目,并将其记录在企业管理文件。
项目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监督高风险子项目专项施工计划的建设,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如果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生产管理机构,检查和处理应记录在项目管理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