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工程预算分析方法有: (1)单方造价指标法。通过对同类项目的每平方米造价的对比,可直接反映出造价的准确性。 (2)分部工程比例。基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等各占定额直接费的比例。 (3)专业投资比例。土建、电气、采暖通风等各专业占总造价的比例。 (4)工料消耗指标。分析主要材料每平方米的耗用量的分析。 道路工程内容 a)路基、路面、桥涵、防护、临时工程等章节主要内容基本一致。 b)公路预算定额含有完整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定额,包括、监控收费、通信、供电照明、绿化工程等内容,而在市政定额中,设备的多用材料费(实际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结算用量的差量乘甲方供应材料超量扣款单价)。同时,要对甲供材料、设备的多领和少领数量也应引起足够重视;多领和少领数量要与现场工程师一起核对确认,并要对其少领和多领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进一步验证结算数量的正确性。材料价差严格按材料限价调整。

工程预算层建筑,按各层面积的总和计算,首层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其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若二或三层向外悬挑或内收,即按水平面积增减。(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后及其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5)用深基作地下架空层而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作架空层而利用,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7)室内通道、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至于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货商,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也无可厚非。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加以明确,施工单位又加以认可的话,也不必大惊小怪。不过,一般施工单位心中总是不是很愿意,毕竟材料占了工程预算的60%-70%,其中的利润自然可观。一个是建设单位自己采购的确可以降低成本,另一个有时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的确不过关,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于品牌、型号、材质加以明确的话,施工单位采购进来的材料一般都不是很好的。建设单位对这方面加以控制的话也可以理解。因为结算时一般以信息价和市场价调整,而信息价的利润幅度还是又的,市场价又难以把握,就象该文作者自己说的那样,所以建设单位此举说是控制成本也可以理解。作者把这些都看成时不正常的举动,未免太偏颇了。

全程参与和监督分包工程预算合同价格的确定。对分包工程价格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复核和测算,使分包工程合同的标底价格、中标价格及签约价格做到心中有数,遵照高质低价的原则,选择出 分包方,以利于分包工程合同的顺利签订。参与分包工程合同条款审查。审查分包工程合同条款,主要审查合同价格条款和材料供应条款及质量保修条款。审查复核分包合同签约价格或费率是否为中标价格或费率;分包合同中材料供应条款是否明确甲供料的供应方式及自购料的质量、购买程序和验收程序是否合规,竣工结算时费用的计取方式;质量责任保修年限和保修金额是否符合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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