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编制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 、地方现行的建筑施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覆盖的费用;土石方、建筑渣土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等。
工程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土方与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T50123-9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0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按承包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确定结算总价,在初审结算书、与承包方核对时依据合同,进行甲供材料、配合管理费及责任扣款等费用的确认、扣除;
工程预算的审核依据主要包括:
1、 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施工图设计项目一览表、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3、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预算定额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费用计算规则及取费标准。
6、预算工作手册或建材五金手册。
7、地区人工工资、材料及机械台班预算价格若有两次以上结算或签订两份以上合同产生两份以上结算时,在分次结算中要注意之前结算与之后结算的工程量衔接,之前结算一定要用文字或图示标(说)明已结范围和位置,之后结算要在结算前先核对之前各结算书已结时间段、位置和范围,避免重复。要求现场工程师在向成本控制中心报送资料中定要注明每次结算的实际施工位置或距离。
工程预算承包人按专业条款的约定时间,提交当月(或节点)完成形象进度,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和变更的工程量分别签证认可。(2)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检验认可的证明,编制当月(节点)的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按合同要求)及月度(节点)工程价款结算书,提供进度款申请并附上与进度款审批有关的支持材料。报基建部门,由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确认。(3)对月度(节点)工程价款结算书进行审核,首先审核签证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然后核定确认工程量;审核工程所套定额或清单价是否与工程执行定额或清单子目相符,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施工用料发生变化,必须获取必要的签证,对暂定价款、综合单价调整、变更进度款要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审核时据实调整。(4)对审核结果由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审核意见。(5)根据每月(节点)的实际付款填制工程款使用计划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