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许多审核员认为审核一个EMS的有效性包括两方面[10]。一是体系的有效性,即体系能保证实现ISO14000的环境方针和目标指标;对体系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能实施有效控制;通过对体系的监测测量、不符合项的纠正与、内审和管理评审等要素的实施,使ISO14000的体系形成一套能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机制;员工通过体系垫肩里和实施提高了环境保护意识,并能够自觉地遵守与本岗位有关的程序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二是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效果的有效性,即污染方面的绩效;能源和资源消耗降低方面的成效;改进产品的性能、降低产品使用中对环境的影响,实现产品废弃后的再生资源化,强化环境管理体系整体不断改进的环境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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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具体地明确使用的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
2) 定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的火灾、水灾、泄露事故等紧急状况”为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方案和日常管理程序。
3) 对各种物品的使用量进行评价,定义“大于等于某数值的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为重要环境因素,考虑替代或削减使用量的改善方案。
4) “含臭氧层破坏物质(ODS物质)如哈龙1211灭火器、R12等为制冷剂的空调系统、含多氯联苯变压器等的使用”均应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加强装置维护管理,并着手研究和寻找替代。
ISO14000体系要实现持续改进环境方针,改进整体的环境绩,同时ISO14000体系运行应符合其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1 对核心要素实施情况的评价
ISO14000在运行过程中应不断完善各项核心要素的功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包括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的不断深化、ISO14000的不断完善、培训内容的不断深化与扩展、运行控制与应急响应程序的不断完善、加强体系运行的监督检查、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不断强化等。另外还要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评价工作:
1.1 法规适用性评价
ISO14001标准特别强调对法律法规的符合程度。实施ISO14001系列标准,要以中国的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为依据。如果ISO14000推行中对自身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不清楚,就谈不上遵法守法了。ISO14000体系在建立时会收集几百部甚至上千部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筛选和评级后得到适用于该物业ISO14000的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各有关部门的其他要求的文件等。但是这项工作不是就此完成,在运行阶段则要更加注意对法规适用性进行评价。法律法规不断在更新修订,不断出现新版本和新条例条款,物业ISO14000的服务范围也在改变。所以ISO14000也要加强内部和外部交流,注意跟踪收集、评审现有法规的有效性,清理不适合的法规,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新的版本和适用于自身ISO14000目前的新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