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标准包括乌兰察布大地测量建筑资质、乌兰察布测绘航空摄影资质、乌兰察布摄影测量建筑资质与乌兰察布遥感资质、乌兰察布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乌兰察布工程测量建筑资质资质、乌兰察布不动产测绘资质、乌兰察布海洋测绘资质、乌兰察布地图编制资质、乌兰察布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乌兰察布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 本标准中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 二、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三、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 限量。 四、本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 限量。 五、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 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申请乌兰察布建筑资质的条件: 1、在乌兰察布建筑资质以前,企业要先有工商局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等文件; 2、企业还需要准备申请资质标准的人员,比如建造师、岗位技术人员的数量、学历、专业等要符合要求; 3、企业在申请乌兰察布建筑资质的时候,只能从 等级的乌兰察布建筑资质开始,就是只能三级乌兰察布建筑资质。如果企业以后想要承包更大的工程项目,可以一步一步的升级; 4、每个地区的乌兰察布建筑资质都会受到当地政策的影响,本身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企业 了解清楚政策以后再。

79060 乌兰察布建筑资质新办(内部价格) <乌兰察布>建筑资质京城建业

1、提出乌兰察布建筑资质申请 2、乌兰察布建筑资质审批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3、乌兰察布建筑资质审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4、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乌兰察布乌兰察布建筑资质审批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乌兰察布乌兰察布建筑资质审批应当组织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乌兰察布乌兰察布建筑资质审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由请单位颁发乌兰察布乌兰察布建筑资质

点击查看建筑资质京城建业的【产品相册库】以及我们的【产品视频库】